千附科创基地(二、三期)概念规划 及核心区详细设计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3

千附科创基地(二、三期)概念规划及核心区详细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杭州上城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网上公开征集设计单位。



附图2:


第二章工作安排及设计费用

本项目主要工作安排及流程如下。

一、设计单位报名

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请按照本公告第三章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应征设计单位评审及推荐

本项目于2021年5月6日进行专家评审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评审,按照附件4的评审标准,择优推荐3家设计单位参与下阶段投标。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公司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报名单位。

三、发售招标文件

被推荐的设计单位按规定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四、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

(一)被推荐设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二)被推荐设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对3家设计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设计单位为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六、方案综合和深化

由成交单位依据合同及设计任务书开展方案综合和深化设计,并完成最终成果编制。

七、设计费用

本项目总设计费用496万元,其中投标阶段第一、二、三名的设计补偿费用分别为120万、100万、80万(共计300万元),中标单位方案深化阶段设计费用上限值为196万元。

各应征单位为准备参加本次规划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第三章   设计单位资格及报名要求

一、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全程主导并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负责全过程现场调研、方案创作与方案编制,对投标方案成果原创性、内容、深度负责;联合体成员方:协助牵头方进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必要时对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解读等。并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内清晰明确的列明主要任务分工,体现任务比例。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二、设计单位应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说明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2、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见附件2)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设计单位简介;

8、项目负责人简介(包括个人履历、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作品介绍等);

9、项目组其他成员简介(包括各组员的主要业绩汇总表、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10、设计单位近五年类似业绩证明汇总表,须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11、对本项目的理解、构想和参与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预安排;

12、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3、投标承诺(格式见附件5)

14、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设计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15、设计单位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设计单位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以上“多证合一”情况各单位须自行说明。

三、报名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设计单位应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柒份(一正六副),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

2、报名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区上城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外地单位可在采用邮寄方式递交资料并报名,投标人递交报名材料的时间是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无效。

人:侯先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0731-82564848、18773150852

联系邮箱:bdfr2020@126.com

报名地点:浙江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区上城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


第四章  其他说明

一、相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使用权归征集组织单位所有。征集组织单位有权利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方案,在征集活动后可以通过新闻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和展示。

(二)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规划方案不得弄虚作假,统一用中文表达,且不予退回。

(三)组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组织单位对本次规划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征集时间如有变动,组织单位将提前告知设计单位。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杭州千附投资集团门户网》(http://hnxjxq.hunan.gov.cn/xqzw/)、杭州千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xjhs.com/《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上同时发布。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设计单位名称)已认真阅读《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相关内容,知悉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征集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组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设计单位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标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设计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期:            


附件2

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

四、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成员单位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五、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附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全程主导并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负责全过程现场调研、方案创作与方案编制,对投标方案成果原创性、内容、深度负责;联合体成员方:协助牵头方进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必要时对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解读等。并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内清晰明确的列明主要任务分工,体现任务比例。


附件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

设计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设计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设计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附件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

本人          (姓名、职务)系                           设计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2)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4

公开征集阶段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评分权重

项目理解

考察设计单位对项目的理解:从对国际化科创园区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标准认识程度、深度;对基地产业功能定位解读的分析准确度、详实程度;对基地开发建设总体设计导则重点、难点等的分析;对以上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酌情计分。

20%

类似业绩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类似业绩(包含业绩情况、实际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比较,酌情计分。

25%

工作方案

考察设计单位的工作方案:从总体思路、技术路线、工作分工、进度安排等方面,对可行性、合理性、灵活性等综合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酌情计分。

20%

项目团队

考察项目负责人与其他成员的实力:从人员学历、从业经验、个人案例、个人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按优秀、良好、一般酌情计分。(重点考察项目负责人)

20%

获奖荣誉

根据设计单位企业获奖、项目获奖情况,进行综合比较,酌情计分。

15%

说明:1、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报名资料进行。

2、现场可对投标人提交情况进行验证,若发现弄虚作假直接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并在本项目公告中予以公示。


附件5

千附科创基地(二、三期)概念规划及核心区详细设计项目

投标承诺

致:杭州上城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我公司有幸被推荐参与下阶段投标,我单位确认参加“千附科创基地(二、三期)概念规划及核心区详细设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BDFR-2021-CG023)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接受贵方征集公告中所列设计补偿费用及相关要求,接受贵方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在此保证报名资料内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其他成员全程参与本项目,保证提交优质的规划成果。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司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设计单位(公章):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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